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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美莲

       刘美莲是电车分公司104路驾驶员。1995年10月来到北京公交集团,一直在运营一线从事驾驶员工作。

       在车厢服务中,她坚持热心对待每一名乘客,把乘客当成亲人,当成朋友,急乘客所急,想乘客所想,不断提高服务乘客的本领,并在工作中总结出“三心、三勤”的安全工作法,“三心”即:进站观察要细心、行车过程要专心,遇“五种乘客”乘车特殊照顾要上心。“三勤”即:脑勤多思,眼勤多看,耳勤多听。在从事驾驶员工作期间,她先后被评为国资委系统优秀党员、全国劳动模范、2012年被推选为十八大党代表、2014年被推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、2017年被推选为十九大党代表。作为人大代表,她始终围绕着“如何做好人大代表,如何积极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,不辜负组织领导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信任”的角度出发,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,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向市区两级人大反映收集到的意见建议。

       刘美莲同志在工作中是一名优秀的驾驶员,从95年来到公交,二十三年来,从未出现过一次违章,发生过一起事故,安全行车20多万公里,收到表扬信、表扬电话数百件。她敬业爱岗,兢尽职守,结合公交服务行业的特点,刻苦钻研、不断进取,牢固树立首都意识、服务意识和公交文明窗口意识,坚持细心、耐心、专心、恒心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,成为公交职工的榜样和乘客心中最亲切、最优秀的公交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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